实验室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要统一服从学校保卫处的指导、管理,中心各专业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由实验室负责人负责;

2、非本实验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学生进出实验室需严格登记;

3、实验必须在实验指导教师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具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先拟定安全防护措施,并有实验指导教师在场监护,否则不得进行实验;

4、不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不听教师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实验室严禁任何人抽烟、乱拉电线、乱接电源;

6、实验结束后,学生需指定学生代表协助实验管理人员清理仪器设备、耗材和工具,清扫场地,并关好门窗,关断电源水电等;

7、中心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中心及实验室需配合学校保卫处对卫生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按照整改意见及时整改;

9、各种仪器设备如需外借,必须严格履行外借手续,归还时认真验收,如有损坏按规定赔偿;

10、实验中如遇事故,需立即切断电源或采取其它应急措施,并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学院、保卫处、教务处、资产处等相关部门;

11、实验室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纸屑杂物;

12、保持实验室内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内严禁放置私人物品;

13、对违反安全制度而造成事故给实验室造成损失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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